王龙:明星吸毒是中国演艺界溃烂的表征

http://www.sina.com.cn 2007年05月28日16:30 南方网

  作者:王龙

  曾以一曲《笑脸》红极一时的歌星谢东与女友因涉毒26日晚被警方从家中带走。据多方求证,截至当晚10点,谢东和女友两人的毒品检验均呈阳性,警方同时从谢东家中搜出少量毒品。(《京华日报》5月27日)

  无论如何是个颇有震撼力的消息,尽管人们对明星涉毒吸毒事件早已见怪不怪,又怎敌传媒对这等新闻炒作的热衷?一时间,各种传闻蜂拥而至,使一个原本极具警示意义的案件顿时演绎成了八卦新闻。不仅如此,人们并没有觉得出现这样的事件可耻,却津津乐道于明星们的潇洒生活。尤其莫名其妙的是,许多人在总结这一丑恶现象时,无一例外地把明星吸毒的诱因归结为娱乐圈压力过大,似乎明星吸毒不但不应该受到惩戒,反而更应该得到大众的同情。

  我一向讨厌“娱乐圈”这样的说法,不论哪种行业,一旦形成“圈子”,就意味着成为一种风吹不进,雨淋不湿的集团势力。他们相互粉饰又相互遮丑,大家心领神会默契配合,即便圈子如酱缸,爬满了食腐的软体虫蛹,仍然让圈子外的人觉得光鲜无度。其实,明星吸毒并不是什么新闻,景岗山、沙宝亮、零点乐队等涉毒事件早已广为人知,从中可以看出,吸毒已经成为演艺明星的生活时尚,只是一些业内人士担心一块臭肉坏一锅汤,心照不宣地为他们掩盖丑闻,才使之成为一个公开的秘密。

  相当长一个时期以来,中国人对演艺明星的所为缺乏理性心态,比较幼稚的想法往往是把舞台上的人物形象当作演员品质去追捧,尽管没有人不知道演员的职能是做戏,但在某些社会舆论别有用心的引导和演出单位利欲熏心的炒作下,演员还是受到了老百姓的普遍关注,而一些人又往往借用老百姓的好奇心理,滥用公权,用“伪民意”大搞

公款追星,即便是个人喜好,也摆出堂而皇之的理由——丰富群众文化生活。

  社会地位的攀升,注定了演员成为一个特殊社会群体,他们享有一般人享受不到的荣誉和待遇,而“特权”意识又直接或间接弱化了一些人的自我约束力,加上精神的空虚以及他们对成就感的满足,放纵自我便成为顺理成章的事情。

  当然,我无意贬低文艺界执业者为社会精神文明做出的贡献,但同样也不会因此而宽容某些人的罪行,就算他们身上的光环可以掩盖瑕疵,可以一俊遮百丑,也绝不是践踏国家法律的理由。目前,中国娱乐界一直被人们认为是个吸毒者众多的群体,歌手景岗山携毒事件曝光后,北京机场的安检人员曾经透露:“娱乐圈有很多艺人吸毒,我们也曾经多次查处类似案件,早就司空见惯了。”(《重庆晚报》2006年10月16日)什么叫“司空见惯”了?众所周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(草案)》早已于同年8月由全国人大审议通过,对涉毒人员都要予以法律制裁,而我们又何曾听说哪位明星因涉毒被管制和判刑?难道国家的法律也追星吗?

  明星吸毒是中国演艺界溃烂的一个表征,揭示了文化领域颓废的现状,这种糜烂的事例虽然表现在个别人的生活中,却直接反映出国人精神层面的焦虑和缺失,从侧面也暴露了另一个社会现实——某些“精神食量”已经游离了积极向上的本义,越来越成为社会习俗堕落的催化剂。

  我们惯于把娱乐当娱乐,从来不喜欢扯上什么微言大义。好在大部分人纯属看热闹,炒作明星丑闻也纯属市场行为,如若不然,人们非把这些明星当作民族英雄崇拜不可。我这样说不是无中生有,耳闻目睹的就有追星学者把章子怡吹捧到伟人的高度,杨丽娟那样痴狂者迷失自我而家破人亡。在这些失去理智的人眼里,偶像的行为向来是正确的,而这些自以为时髦、新潮的人们,宁可被异化,被不良的社会习俗牵着鼻子走,也不愿意打破美好的梦境。明星有如此号召力,吸毒的负面效应就可想而知了。

  需要说明的是,某些媒体并不比杨丽娟成熟多少——王菲生兔唇女婴本来是不幸,许多传媒却津津乐道;马季突然谢世本属于悲痛事件,有记者却追着其子马东问有什么感想。类似这样缺少人性的报道,近年来屡见报端,并早让人觉得习以为常了。由此不难想象,对谢东吸毒事件依然会有人不惜笔墨,但愿这一波的舆论炒作倾向于理性,别让人们也把吸毒的恶习也视为社会常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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